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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大 中 小】 播报 时间:2026-04-17
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近日,县委宣传部发布文件,对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房县人民检察院获评“精神文明实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