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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 把法治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字号:    】        时间:2026-03-14      

为纪念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落实“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消费权益,增强全民消费维权意识,3月13日,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委员会号召,组织干警参加房县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以检察力量为群众消费安全保驾护航,将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氛围热烈,检察干警们立足检察职能,设立专属咨询摊位,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以“接地气、暖民心”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干警们围绕群众日常消费中常见的痛点、难点问题,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防范养老诈骗等各类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群众咨询的“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该如何维权”“保健品虚假宣传怎么举报”等问题,干警们耐心倾听、细致解答,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侵权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剖析消费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和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干警们还向现场商户宣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发生。
除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外,房县人民检察院还开展了多维度、深层次的普法与监督工作,筑牢消费安全防线。一方面,深入企业走访,聚焦食品生产加工、产品质量检验等关键环节,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提升消费品质;另一方面,走进校园开展专题宣讲,向青少年普及识别假冒伪劣商品、防范校园贷等知识,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法治意识。
下一步,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织密织牢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为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