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看守所安全和稳定,12月26日上午,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抽调茅箭、郧阳、丹江口、郧西县区院驻所检察业务骨干等一行六人在主任朱接郧带领下,对房县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室采取一查、二看、三听汇报的工作模式,进行了交叉大检查。
检查组一是检查了驻所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档案、驻所检察人员驻所工作痕迹记录,包括看守所检察日志、谈话笔录、巡察监区要事记录、联席会记录、查看守所内有无检务工作宣传栏、检察信箱、查看驻所办公设备、包括机房、监控、打印机、电话座机、电脑以及与看守所监控和信息“双联网”情况、现场登录全省刑事执行检察日常监督系统,查看有关检察工作电子驻所日志、谈话记录及纸质卷宗等;二是查看了看守所外围的围墙、电网、监控报警装置、看守所食堂安全卫生、监控室、谈话室、门窗等硬件设施符不符合要求;三是听取汇报,重点听取和了解了房县院如何抓好监管场安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经验做法。
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朱接郧,对房县院驻所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狠抓驻所检察制度的落实,通过检察监督履职促进看守所民警值班巡查力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意识,避免出现安全“真空”,确保看守所节日期间绝对安全。 二是要做好驻所检察每天驻所检察工作,做好每天日志工作记录,认真参加每日晨会和每月二次例会,对发现监管民警不作为、滥作为,在口头纠正无效情况下,及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对拒不纠正的,可以报送到公安局党委,引起重视,坚决纠正和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三是要加大重点人员、危重病犯、情绪不稳犯、重刑犯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在押人员“四统一规范”一日清制度,重视在押人员的思想教育情况,与他们思想上多沟通、多交流,使他们能够更深刻的认识自身所犯罪行,提高在押人员的悔罪认识和思想水平;四是要认真开展“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及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保障在押人员人身权、财产权、健康权不受侵犯,促进在押人员的思想转变,从而确保看守所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