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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对房县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室开展节前交叉大检查

【字号:    】        时间:2019-12-27      

  为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看守所安全和稳定,1226日上午,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抽调茅箭、郧阳、丹江口、郧西县区院驻所检察业务骨干等一行六人在主任朱接郧带领下,对房县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室采取一查、二看、三听汇报的工作模式,进行了交叉大检查。

  检查组一是检查了驻所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档案、驻所检察人员驻所工作痕迹记录,包括看守所检察日志、谈话笔录、巡察监区要事记录、联席会记录、查看守所内有无检务工作宣传栏、检察信箱、查看驻所办公设备、包括机房、监控、打印机、电话座机、电脑以及与看守所监控和信息“双联网”情况、现场登录全省刑事执行检察日常监督系统,查看有关检察工作电子驻所日志、谈话记录及纸质卷宗等;二是查看了看守所外围的围墙、电网、监控报警装置、看守所食堂安全卫生、监控室、谈话室、门窗等硬件设施符不符合要求;三是听取汇报,重点听取和了解了房县院如何抓好监管场安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经验做法。

  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朱接郧,对房县院驻所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狠抓驻所检察制度的落实,通过检察监督履职促进看守所民警值班巡查力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意识,避免出现安全“真空”,确保看守所节日期间绝对安全。 二是要做好驻所检察每天驻所检察工作,做好每天日志工作记录,认真参加每日晨会和每月二次例会,对发现监管民警不作为、滥作为,在口头纠正无效情况下,及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对拒不纠正的,可以报送到公安局党委,引起重视,坚决纠正和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三是要加大重点人员、危重病犯、情绪不稳犯、重刑犯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在押人员“四统一规范”一日清制度,重视在押人员的思想教育情况,与他们思想上多沟通、多交流,使他们能够更深刻的认识自身所犯罪行,提高在押人员的悔罪认识和思想水平;四是要认真开展“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及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保障在押人员人身权、财产权、健康权不受侵犯,促进在押人员的思想转变,从而确保看守所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