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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司法服务“店小二”, 打造企业发展的“贴心人”

【字号:    】        时间:2020-09-0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示,进一步推进“新鄂检十条”落实落地,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
  8月5日,房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明华一行前往房县鑫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县神农本草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走访,实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宣讲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戴明华一行先到房县鑫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地和公司办公地实地查看,详细了解企业当前经营状况,简要介绍了该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动作为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并征求对检察机关工作意见和司法新需求。
  双方还就中小企业如何扩宽销路及用好、用活党委政府出台的服务民营企业的政策进行深入交流。
   
  随后走访湖北三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戴明华了解到该企业在复工复产后呈现出“产销两旺”发展势头,他表示,企业能发展好就是对检察工作最大的支持,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积极担当作为,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深入神农本草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查看时,戴明华对企业安全平稳有序复工复产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希望企业引进更多人才,加大资金和技术的投入,更加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有需求有困难,及时与检察机关对接沟通。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损害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法律服务的“店小二”,为企业平稳生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房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企业司法需求,精准发力,主动作为,组织检察官走进企业,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用形式多样的检察产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