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其中一名被告人盛某某目前羁押在郧阳区看守所内,受疫情影响无法出庭受审,本次庭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审理,该名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全程参与庭审。
庭审中,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9年以来,被告人贾某纠集王某、盛某某等人组成恶势力集团,为牟取利益,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开设赌场、强揽工程、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了多起恶势力犯罪,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侵犯了被害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发问,举证质证的同时运用多媒体技术同步展示证据,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与辩护人进行了现场辩论,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8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全部当场表示认罪、悔罪。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