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房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门古寺镇东河村,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鲜活的案例讲解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深入浅出地向村民阐释《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赢得了一致好评。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着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普法宣讲现场,来自该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李慧重点围绕物权编中的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编中的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继承编中的法定继承、遗嘱等法律知识,详细解答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归谁所有?”“出嫁女有没有继承权?”“死亡赔偿金能否继承?”等问题,把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生动化、形象化,让《民法典》真正走到村民身边、走进村民心中。
近年来,房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常态化组织干警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宣讲《民法典》,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持续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