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专业化探索儿童证言,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

【字号:    】        时间:2021-08-20      

  “佳佳妈妈,近期孩子的情况还好吗?前段时间申请的救助金已经打到指定账户里了……”日前,湖北省房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像往常一样,拨通了远在千里之外的佳佳母亲电话,了解佳佳的生活近况。电话那头,佳佳母亲听到救助金已发放到位的消息时,连连向检察官致谢。

  年幼的佳佳是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被害人,“这是一起比较特殊的性侵害案件。”承办检察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敏锐觉察到了不法分子的狡猾之处,“犯罪嫌疑人选择了具有一定隐蔽性的作案手段、作案地点,搜集、固定证据较为困难。” 在迅速固定其他证据的同时,被害人佳佳的陈述也显得尤为重要。 

  案发后,佳佳父母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一段与孩子对话的录音,音频中佳佳完整讲述了案发经过,但这样的个人录音是不可以代替被害人陈述的。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邀请下,未检检察官提前介入,参与询问。然而佳佳案发前性格活泼开朗,平日里和家人有说不完的话,但案发后却十分排斥陌生人,面对询问,孩子迟迟不愿配合,而且因其长期随家人生活在外地,即便说起简短的词语,佳佳都带着浓重的外地口音,一场询问下来办案人员一筹莫展,难以取得相关有价值的内容。 

  “我能为这样受到伤害的幼龄儿童做些什么?”介入询问结束后,检察官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本身就存在着取证难的天然难题,证据的提取、审查更为困难。一方面,被害人陈述对于依法打击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若询问不当会导致取证质量不高;另一方面,对被害人反复询问又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秉持着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零容忍”的态度,为了尽快固定完善证据链,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检察官查阅学习了大量其他地区办理类似案件的成功经验。 

  经过充分考量,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对佳佳再一次进行取证,同时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和救助工作。随后,检察官主动与房县心理援助中心联系,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公安民警共同研讨取证方式,制定了详细的询问提纲和方案。 

  “为什么还要对孩子进行询问,反复回忆案发经过,这不是在我们家长和孩子伤口上撒盐吗?不行,我们坚决不同意!”案发后,佳佳随家长去往外地生活,父母护子心切,担心重复询问会对孩子造成更深的心理创伤,不同意司法机关再次对佳佳进行取证。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官数次拨通电话,耐心向佳佳父母释法说理,同时将询问方案逐一向其介绍,极力争取理解支持。正是检察官严惩犯罪的决心和专业化的工作方式,最终赢得了佳佳父母的信任,同意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 

  “佳佳你看,沙盘里有好多玩具呀,阿姨和佳佳一起用玩具做个小游戏好吗?”“这些小房子真漂亮,佳佳来选一个吧!”……在该院阳光未来工作室里,对佳佳的心理辅导正有条不紊进行着。心理咨询师通过沙盘游戏、喂养小动物、踢足球等方式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干预,经过多天不懈努力,心理咨询师、办案人员在互动中逐渐拉进了与佳佳的距离,最终让孩子放下戒备心理,进而在正式询问中,一次性取得了有用、可信的证言。 

  与此同时,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后佳佳存在一定的应激反应,于是会同心理咨询师对佳佳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提出了针对性沟通化解方法,并对佳佳和父母进行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渡过案发后的心理创伤时期。 

  取证环节告一段落,但检察官和她的未检团队却并没有停下来。“未检检察官的职责并不局限于严惩犯罪,更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孩子,我们想做得更多一些。”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佳佳一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本着应救尽救司法理念,检察官决定依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为维护救助申请人合法权益,6月29日,房县检察院举行不公开听证会,综合听取各方的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佳佳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建议检察机关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司法救助金已于近期发放到位。 

  通过引导侦查、同步监督,开展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等保护工作,真正将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落实到办案中,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只有不断探索专业化的办案模式,破解儿童证言取证难的问题,全面、有效地完成对侵害未成年人的侦查取证工作,才能为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精准有力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