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在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房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杨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依靠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自觉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积极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我院先后获得“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县级以上荣誉49项。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责任担当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己任,紧跟县委、政府决策步伐,始终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
法治护航营商有温度。我们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扎实开展“双千”活动,先后将服务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复工复产分别作为不同年度工作主题,出台服务文件10份、细化服务举措50余条。党组成员带队走访企业260余次,帮助解决困难30余件,化解涉企纠纷8件。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108件“涉营商”案件做到统一标注、重点监控、优先办理。依法打击侵害企业权益案件27件36人;依法保障涉市场主体权益,对涉企人员依法不捕19人,不起诉26人,避免了“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问题发生。
深化扫黑除恶有力度。我们坚持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先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80余次,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0件205人,起诉涉黑案件2件95人、涉恶案件6件45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2条,监督、配合公安和法院查封、扣押、冻结“黑财”1000余万元,逐案提出处置意见和财产刑量刑建议。着力“行业清源”,制发行业整改检察建议15份。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纠正漏犯8人、漏罪3人,依法对12件案件不予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2021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14人,起诉1件7人。
助力脱贫攻坚有精度。在我们倾力帮扶下,门古寺镇狮子岩村和石龙沟村328户1018人已于2020年全部脱贫。其产业经济不断壮大,通过新建黄桃产业基地、秦巴黄牛养殖场、药材种植基地等,带动103户317人发展产业;公共环境持续改善,新修生态河堤和道路10公里、便民桥5座,扶贫小区3个,农产品展销中心2个、党员群众服务中心2处;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两村集体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和扶贫车间及外出务工带动增收的方式,做到了村集体年均增收40余万元、人均增收8000余元。帮扶工作因成效显著,被十堰日报整版报道,2名驻村同志被县委表彰。同时,我们立足检察职能聚力脱贫攻坚,起诉涉扶贫资金犯罪1人、影响扶贫工作犯罪2人,司法救助因案致贫群众41人45.1万元。
保护碧水蓝天有广度。我们构建了“刑事打击惩罚+公益诉讼保障”双重保护格局。共起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06件131人,办理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07件。针对水源地保护、非法捕捞、国土资源保护等领域联合开展专项治理32次。通过办案恢复被损毁林地300余亩,复垦被占用耕地近100亩,督促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600余吨,督促整治污染环境养殖场、垃圾填埋场6个。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治理恢复被污染的饮用水源地面积300余亩。
投身疫情防控有深度。我们始终坚守防控一线,2020年抗疫期间,84名干警积极投身“三村、三区、一卡口”,上门排查941户3339人,解决群众生活难题1300余次;并提前介入涉疫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2件,起诉2件3人,办理涉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同时,将党员干部“双报到”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每周定期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安全排查等活动2000余人次。
(二)聚焦主责强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履行检察职能
五年来,我们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当好平安房县的建设者。我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重点打击盗抢骗、涉爆涉枪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共批捕677人,起诉1748人。正确执行宽严相济政策,不捕119人,不诉142人。在侦查监督上,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5件,纠正漏捕并起诉24人。在立案监督上,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2件,监督立案78件84人,监督撤案39件41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48件50人。在审判监督工作上,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2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提出抗诉20件。在刑罚执行监督上,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48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
做强民事检察,当好民生福祉的维护者。我们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通过畅通民事救济渠道,健全诉讼监督、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共依法办理各类案件45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出检察建议16件,息诉9件。持续深化虚假诉讼领域专项活动,移送民事虚假诉讼线索3件,其中袁某某因涉嫌民事虚假诉讼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法院撤销了原审民事判决,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林某某通过虚构事实打“假官司”侵害企业权益案,我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多方意见,最终通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避免了涉案企业因债务纠纷陷入经营困境。
做实行政检察,当好法治政府的促进者。我们有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既依法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依法办理各类案件18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5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5件,息诉1件。如,2021年办理的1起行政纠纷化解案,我们以公开听证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充分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领到了“迟到”19年的结婚证,当地群众在听证现场一致拍手称快,当事人赠送了锦旗,此案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的保护者。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使命,围绕让群众“抬头看得见蓝天白云,身边环绕绿水青山,吃得放心,用得安全”的目标多领域开展公益保护,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52件。注重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安全”,监督行政单位对城区小作坊、乡镇养老院、中小学食堂及周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50余次;对泉水湾县级保护水源区持续跟进监督,通过听证会督促9家相关单位制定联动执法机制等方式,努力保障老百姓吃上“安心菜、合格米、健康水”。注重守好“国有财产坚强岗哨”,以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1.4万元,追回生态赔偿金2.08万元;对办案中发现的民间借贷利息收入税收征管漏洞,以检察建议促成县法院与县税务局建立了《民间借贷涉税协作制度》。此外还办理了一批,诸如七里河遗址保护案、北关拆迁污染环境案、社区直饮水站案等10余件典型案件,并先后被检察日报、中新网、湖北卫视等媒体报道。
做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当好未成年人的守护者。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捕11人、不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其中,2名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的持续帮扶关注下,由“问题少年”蜕变为大学生。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4人、起诉52人。严格落实特殊保护制度,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干预等400余人次。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酒吧和雇佣童工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督促执法、共同普法等方式,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8名资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关爱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进乡村等形式,使得法治关爱基本覆盖了全县20个乡镇;牵头组织13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落实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与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排查教育、医疗卫生等机构400余个。将十堰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关爱基地打造成了十堰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参观体验达8000余人;开展的“检察官讲法治课”直播活动,86万人次在线观看和评论,全国130多个检察院接力转载,活动情况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三)深化改革促提升,在转型升级中展现创新发展检察品质
五年来,我们将承接顶层设计与注重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细化改革举措,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机制建设。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我们健全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选任、退出、增补机制,确保将85%以上的检力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制定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出台办案责任规定,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促使入额院领导从“行政式领导”向“办案示范者”“业务监管者”转变。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审查起诉周期平均缩短7天。全面推行网上办案,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案件分配办理机制,实现了对司法责任制运行信息化、规范化全程监管。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我们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完成了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改革任务,共向监察委员会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9名。持续规范与监委衔接机制,形成反腐工作合力,共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6件62人,起诉50件55人,其中转隶后起诉17件17人。以转隶为转机,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新规定,设立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适应的“六部一局一部一队”内设机构,总体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齐头并进、全面发展态势,检察专业化持续加强。其中专设的公益诉讼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机构立案数上升2倍以上。
积极开展工作机制改革。我们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该用尽用、规范适用,适用案件810件1079人,适用率87.58%,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13%。办案效率、刑事和解率进一步上升,一审上诉、涉案信访案件不断下降。全面推行以 “案-件比” 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不断规范提前介入程序、强化引导侦查、严把案件审查关,“案-件比”由1:1.51降至1:1.13,压减了上百个非必要办案环节、统计中的“案件”,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群众诉累。
(四)从严从实强队伍,在夯实基层基础中激发奋进内生动力
五年来,我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基层、促业务,努力建设“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我们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定期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和检察工作情况,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日常检察工作中。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组理论中心组示范学、党支部书记率先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跟进学“四学活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从严治检,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我们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5件,做到“逢问必录”。坚持刀刃向内,对依法办案、财务报销、会风会纪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500余次,强化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后集体学习45次,谈心谈话164人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讲政策、讲案例30余次,领办实事16件、部门办理实事44件、出台便民措施5项。倒查涉黑涉恶线索32件,评查案件144件,核查案件数据2074条,智能化数据排查案件1068件、社区矫正智能化电子档案信息610件、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48件,办结交办线索11件、交办信访案件16件,并对2014年以来受理的公诉案件进行全面清查。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向法院、公安发出检察建议3件,对自身存在的8个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出台了案件移送比对制度和刑罚执行联动机制等7项改进工作制度,确保“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统一,达到了预期目标,促进了全面从严治检更加“严紧硬”。
坚持素能强检,专业能力素养进一步提升。大力实施检察人才培养工程,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开展案例研讨、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活动120余次。各业务条线以“学思讲写用”实务建设为指引,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200余次,努力培养各业务条线行家里手。充分利用多个学习平台,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视频讲座100多场,参与各类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2000余人次。选派80余人次参加上级轮训、岗位练兵等,并通过公务员考试、在职教育等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及以上占比达97%。
坚持强基固检,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坚持科技强检战略,全面建成使用网上办公、移动办公系统,打造了服务办案的“智慧检务”,其中建成的临界预防和权益保护平台,被省院评为全省智慧检务十佳优秀(第一名)。打造的服务管理的“智慧院务”,将考勤、会议预约、用车申请等整合到一个手机APP上,实现了智能化管理。坚持文化强检战略,打造了集“理念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廉政文化、环境文化”于一体的房县检察文化。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暨检察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我院召开,我院的文化建设成果得到了市院和其他兄弟院的一致好评。原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来我院实地察看后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公开公正促公信,在接受监督中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除定期全面报告外,还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5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坚持每年人代会期间组织干警随团听取和收集代表的评议意见,为谋划好下一年度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观摩评议庭审、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等活动900余人次,走访人大代表100余人次,竭尽所能地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办结,及时答复,真诚地把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吸纳代表委员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20件,公开法律文书1865份,重要案件信息105件。加强“两微一端”宣传普法力度,编发相关信息4500余条、典型案例50余件,国家级媒体上稿50余篇,省市级媒体上稿130余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3场,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场,邀请群众700余人。邀请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律师代表、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各类座谈会800余人次。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开展案件公开听证81件。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听取辩护意见1073人次,为律师提供电子阅卷、预约会见、诉讼信息推送等服务1300余次。
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出台《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79类业务指标、160项质量指标、106项效率指标、46项效果指标,形成了由检察官权力清单、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管、案件质量评查评鉴、司法责任追究、检察官业绩考评等重点环节组成的“全链条”、立体式监督体系,推动检察官严格规范履职,确保依法办案。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案件流程运行情况,提升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加强与审判机关配合制约,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0次。接受群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300余件。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措施需要持续深化细化实化,融合深度、保障力度、服务准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能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三是检察队伍内生动力需进一步激发,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还需不断加强;四是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效还有提升空间。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正视,切实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举旗定向,吹响了全面建设“区域中心城、绿色示范县”、加快推动房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冲锋号,房县检察人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五年,房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以“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为着力点,以“强队伍、重基础、用科技”为战略重心,以更新理念、科学管理、深化改革、严明纪律、落实责任为路径,培育忠诚为民、维护法治、追求公正、精进有为、担当尽责、清廉崇德的职业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房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为房县建设“区域中心城、绿色示范县”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矢志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站位、强化自觉上实现新提升。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党的绝对领导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效能。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用法律监督的实实在在成效,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二)对标房县高质量发展新战略,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作出新贡献。全面聚焦“十四五”规划和房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精准治理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大对洗钱犯罪、网络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新型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实践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突出服务重要发展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细落实检察政策,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的法治环境。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工作,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三)聚焦全面依法治国新部署,在履职尽责、提升品质上展现新业绩。强化刑事检察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更实的作用;抓好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持续学习贯彻《民法典》,大力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检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紧盯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深化对公益问题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强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加快培育更多更新的工作增长点,办好案、出精品,打造优质房检品牌。
(四)坚持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在强化素能、锻造队伍上积蓄新动能。紧紧围绕建设与房县发展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队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铁军。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教育,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健全检察权规范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持续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以智能化手段提升检察“生产力”。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启房县检察工作新征程,为全面建设“区域中心城、绿色示范县”,加快推动房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