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在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检察长 柯昌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房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房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各项决议,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谱写了房县检察事业新的历史篇章。我院连续四年被县委分别授予“先进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驻村帮扶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次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
——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有力有为。五年来,我们主动将工作融入“四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建设中去谋划和推进,制定了《服务建设“四化”协调发展示范区意见》,实施了86条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开展了“检察干警联系企业”活动,深化了“检企共建”工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参与了南山山体综合治理和“两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县矿产企业采矿手续办理情况并引起高度重视,依法关闭非法经营矿场13家;办理了农机系统干部利用政策性资金审批权向非公企业收“管理费”窝案,有力地打击了伸向非公企业的“黑手”,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推进平安房县建设积极作为。五年来,我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02人,提起公诉1025人。扎实推进涉法涉诉工作机制改革,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86件,实现了连续五年“无赴省进京上访”目标。未检科被团省委等15个部门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公诉科被省院评为“先进科(处)室”并荣立二等功。
——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力度加大。五年来,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6件12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7件93人,渎职侵权案件19件34人,大案70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12件,副科级以上干部29人,3名干警被抽调参加中央“12.1”专案(周永康、蒋洁敏、王永春案)侦查工作并分别荣立三等功。挽回经济损失2900余万元,形成了规模,打出了声势,自侦部门多次被市院评为“先进集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抓好警示教育等常规性工作基础上,“求创新、树特色、铸品牌”,在全市率先建成警示教育基地,将我县的“诗经文化”融入预防中,连续三年在全市年度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得到强化。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7件,撤案54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件;追捕95人,追诉100人;提请刑事抗诉20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违法150人,建议提请民事抗诉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
——执法规范化建设迈出新步伐。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治本之策。积极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在全市率先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法办案和管理实现了“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的历史性跨越。电子卷宗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案件管理工作经验在全市基层院建设会议上作了交流。高标准、高规格地新建了办案工作区,被省院授予“规范化建设合格办案区”。
——机制体制创新改革稳妥推进。五年来,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方面,全面推行了“办案组”工作制、工作目标管理制、人员管理轮岗制、工作绩效考核制、“末位淘汰制”等制度;另一方面,按照中央、上级院改革统一部署,将内设机构整合为“六部一局”[[1]],对司法人员实行了分类管理,选拔了28名入额检察官,完成了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改革任务等。同时,深化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新选任人民监督员11名,监督评议“两类”案件[[2]]12件,办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68件。
——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成效明显。五年来,我们坚持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以正确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开展年初集中学习教育整训活动,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48场次,开展检风检纪督察240次,坚持实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两个责任”,2014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正风肃纪、争当政法好干警”活动先进单位。加强素质能力建设,20名干警参加了法律专业函授本科学习,9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361人次,在上级院组织开展的技能比武和业务竞赛活动中多个部门和多名干警获奖,尤其是陈晓黎同志在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先后荣获了“全省业务能手”、“全国业务能手”的优异成绩。五年来,我院荣获县级以上表彰36次,部门荣获县级以上表彰58次,干警受到上级机关记功和表彰80人次。
——基础设施建设根基更加坚实。五年来,我们凝神聚力抓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办案办公条件大为改观,办案科技化、办公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建了功能齐备、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两房”[[3]]。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前行,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进步。每一项成绩,每一个变化,都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倾情关怀,得益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理解支持、鼎力相助,得益于全院干警团结拼搏、努力奋斗。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一贯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着问题和短板:少数检察干警大局意识不强,重业务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不良倾向依然存在;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创新不足、方法不多;查处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还不够;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要求日益强烈;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更加严格;全国“十四检”[[4]]会议、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为开启未来检察工作指明了“导航路径”等等。但是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挑战:社会安全风险错综复杂,经济风险不断聚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任务依然严峻;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仍需攻坚克难等等。我们必须坚定信心,赢得主动,保持清醒,迎难而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谋求新发展,铸造新辉煌。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立足新起点,担当新使命,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的工作主题,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为抓手,为实现“建设绿色房县、创先房县、法治房县、文明房县、小康房县”的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努力实现“五个更好”的奋斗目标: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更好效果;检察监督职能得到更好发挥;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实现更好提升;基层院建设目标任务得以更好落实;司法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更好认可。
三、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突出“一个主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两个根本”(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做到“三个切实”( 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五新目标”( 执法办案有新成果、检察改革有新进展、规范执法有新跨越、队伍建设有新形象、机关面貌有新改善),抢前进位,争优创先,努力创建“全省先进检察院”。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聚焦县委政府关注点、找准事关发展大局的“穴位点”,精准发力。
更加有力地服务非公经济。继续贯彻“鄂检十条”[[5]],深入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巩固成绩,再接再厉,扩大战果,打出声势。立足职能深化“检企共建”工作,适时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
更加有力地推动环境保护。积极与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联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批捕、起诉、监督、公益诉讼力度,严肃查办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职务犯罪,为确保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作出应有贡献。
更加有力地促进民生改善。围绕中央关于社会事业发展、收入分配调节、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部署,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的“蝇贪”“蚁贪”,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
(二)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按照“保品牌、补短板、育亮点”的思路,大胆开拓创新,巩固优势品牌,攻克薄弱环节,培育特色亮点,使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统筹进步。
切实发挥批捕公诉职能,推进平安建设。准确把握打击重点。紧盯社会安全风险,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盗抢骗拐、黄赌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紧盯经济领域风险,依法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紧盯安全生产风险,积极巩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成果。着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繁简分流的办案模式,努力破解办案效率低、办案周期长、当事人诉累等瓶颈问题。切实有效化解矛盾。对重大敏感案件,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办案中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当事人和解制度,重视息诉、司法救助等工作;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要突出抓好重大活动、敏感节点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涉检赴省进京上访和重大敏感性事件。
深入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突出源头预防。注重运用大数据对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和重点领域案件进行剖析,针对发现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堵塞漏洞,完善治理体系。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主动深入发案单位、重点行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要拓展警示教育基地功能,提高检察建议、专题报告、年度报告的质效,充分利用新媒体深化预防宣传。突出办案重点。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破坏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突出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突出查办县委交办、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
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坚守法治防线。在刑事监督方面,要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既要加强对有案不立、刑罚执行不当等问题监督,又要加强对插手经济纠纷、刑讯逼供等问题监督;要继续落实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健全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常态化机制。继续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医疗等措施的监督。在民事检察方面,要以对公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违法、执行活动监督的同时,推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多元化发展。在行政检察方面,要依法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力度,敦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拓展新的增长点。
(三)坚定改革信心,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已到了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要做好打“持久战”、啃“硬骨头”的思想准备,以“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改革定力,继续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根据省院《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将内设机构调整为侦查监督部、公诉部、职务犯罪侦查部、综合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7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将28名入额检察官定岗到位,有效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
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制定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入额检察官权限清单,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细化检察辅助人员的职责权限,切实推行案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运行的办案模式,真正落实检察领导人员直接办案制度,检察长、分管检察长要亲自办案、带头办案,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
对接其他配套改革政策。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明确了大量利好政策,要抓住机遇,主动与上级院、县委对接,落实员额制改革、职务序列改革、工资改革、雇员制司法人员招录等保障政策,真正让每一名干警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四)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6]]要求,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抓思想树风尚。积极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补足精神之“钙”。要忠于职业操守,积极开展检察职业精神大讨论,培育和弘扬先进检察文化。要大力倡导房县“十字”核心价值观,促进检察干警道德素质全面提升。
坚持以党建促队建。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创新党建工作形式和载体,打造出具有影响力的党建工作品牌。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发挥好党支部在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补能力提素质。要牢固树立能力核心导向,根据岗位素能标准,有针对性地抓好“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要积极组织优秀干警和青年干警结对子、传帮带,促进年青干警成长,力争培养出一批业务精、作风硬、能战斗的业务专家、行家里手。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干警树立“看齐意识”和“标杆意识”,立足岗位,苦练技能、建功立业。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大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一寸不让地强化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围绕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作风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让不正之风在检察机关“无处藏身”。
(五)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发展根基。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牢基础,加强基层建设,为检察事业持续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2017年,在尽快实现整体搬迁的同时,抢抓发展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建成信访接待大厅、案件受理大厅、人民监督员评议大厅、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建设项目。同时,力争在侦查信息化系统、可视化办案平台和决策分析平台等方面建成一批重点项目。要坚持实战为上、管用为要,狠抓干警信息化思维培养和信息化能力培训,应用好信息化成果,实现司法办案与信息化成果的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发展无穷期,奋进不言止。在充满希望而富有挑战的2017年,我们将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绘就的蓝图化作前进的方向,把崇高的使命化作积极行动,把人民的期望化作不竭动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高昂的士气,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措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努力开创房县检察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1]六部一局:按照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编制在51至99名的基层检察院原则上整合为七个部门,即批捕部、公诉部、职务犯罪侦查部、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部、案件管理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
[2]“两类”案件:指拟撤案、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3]两房:是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在“十五”计划中,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批准发布的检察机关用房标准,“两房”全称是指“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2010年9月又重新制定建设标准。
[4]全国“十四检会议”:指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
[5]鄂检十条:指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6]五个过硬: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