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全省首个公益、公办性质的教育管理罪错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十堰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正式揭牌。该学校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教育体系建设,标志着全市专门教育工作迈入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轨道。
十堰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万华庭,房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兰起,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房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兴富,房县检察院、房县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及十堰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全体教师参加揭牌仪式。
自十堰市首个未成年人专门学校选址定于房县以来,房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专门学校组建方案、成立专门学校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教育局、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部署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确保建设标准、学校设置、教学体制、人员配备、经费支持等环节均有保障。
“专门教育工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及基础教育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价值,不仅关系家庭幸福安宁,更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揭牌仪式上,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兰起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十堰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正式揭牌表示祝贺。他表示,十堰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一直以来都是县委县政府重点关注的项目,该学校的成立弥补了全县专门教育领域的空白,对完善地方教育体系建设、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意义,希望十堰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始终坚持“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办学方针,着力提高教育矫治转化效果,努力打造房县专门教育品牌。
据悉,十堰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选址于房县城关镇晓阳村,配备教室、多功能厅、图书室、运动场、学生宿舍、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教学生活场所,可满足150名师生学习生活。
下一步,房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堰市检察院部署,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注重加强与十堰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的工作衔接,探索完善预防矫治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教育矫治工作合力,推动构建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