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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2月29日在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5-01-06      

2024年12月29日在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房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房县人民检察院委和检察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基本价值追求,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守正创新、跨越发展,为推进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工作获省市检察长和县委领导批示肯定211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一、聚焦中心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积极融入平安房县建设,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9人,提起公诉536人。其中,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9221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全县“整乡推进”工作,累计走访排查、化解纠纷、摸排线索100余条。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88人,向纪委监委移送党员干部犯罪线索26条,联合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庭审3件,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撑。健全长效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177件涉营商案件做到优先审查、快速办结;对13件涉市场主体信访案件,坚持领导包案,强化跟进监督,挽回损失200余万元。我院获评全省涉市场主体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试点单位。扎实开展“检察护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36人,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起诉18人;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需求,先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检察”“应急处置”等专题普法进企业活动30余次。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完善房县黄酒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在庐陵王酒庄联合挂牌成立“黄酒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站”,主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站建成以来,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1件,移送线索3条,开展专题宣传10次。

为守护蓝天碧水筑牢法治屏障。在全市首创“生态检察”+“检察碳汇”履职模式,联合9部门出台《关于适用碳汇补偿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意见》,依法促进恢复性司法与执法无缝对接。办理的37件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7.9万元,主动补植碳汇林5285株。强化依法履职,当好“守水人”。督促恢复河道30余公里、清理水域80余亩。推动三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建设,护航8000余人饮水安全。在全国生态日,联合法院为百年古树披上司法“铠甲”。寻求多方合力,共护“水源地”。不断深化“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参与流域内巡河、巡林和现场办公等活动70余次,排查线索28件,成案16件。

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保障。坚持把“枫桥经验”融入办案始终,聚焦诉前防控、诉中调处、诉后治理三个关键环节,深入参与社会治理。用足侦监协作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将释法说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前移至案件审查阶段,通过刑事化解调处将54件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用好公开听证制度[2],对重大争议或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定纷止争作用。开展简易听证、公开听证、上门听证10221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1件。1件上门听证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用活“不起诉+”理念,坚持治理与治罪并重,共依法不捕109,不诉142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把“不起诉”与补植复绿、检察意见、公开听证等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二、聚焦司法为民,以高质效民生保障践行检察初心

“如我在诉”之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积极为弱势群体“撑腰”,为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42次,支持福利院、老年人起诉维权7件。不断完善“检察+工会”[3]协作机制,会签《关于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办理保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案3件,监督涉案公司缴纳工资保证金70余万元。主动为困难群体解忧,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完成100多个点位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向36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5.9万元,司法救助率常年位居全市前列。

“情同此理”之心办好群众信访案件。主动参与纠纷化解,在县综治中心设立检察工作室[4],通过检察官“常驻+轮驻”,接待来信来访群众87人,收集监督线索18条,实质性化解矛盾10件。牢记“小信件”背后的“大民生”,对85件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常态化落实周一、周三检察长接待日和院领导阅批信件制度,今年以来,接待来访44人次,签批信件8件,包案化解4件。我院的“五字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市“枫桥式工作法”。

“同为父母”之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好“双向保护”,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7人,起诉1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做强品牌矩阵,形成的“以关爱基地常态普法、大数据平台实时预防、专门学校日常矫治等工作模式为抓手,最大限度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被吸收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王建清的2024年全国两会提案。检察服务启明学校工作以“大山里有了第二希望工程”为题,被法治日报报道。截止目前,基地体验人数达3万余人,平台整合信息11万余条,开展分级干预工作[5]200余人次;学校累计就读168人,成功帮助124人回归社会。做实以“我管”促“都管”,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干预、亲职教育168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8份,2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80余场次,惠及师生1万余人。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为有力。加强检警协作,持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优势,提前介入侦查8件,引导侦查取证167件,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0件,监督立案1215人,监督撤案4345人,纠正漏捕15人、漏诉3人。加强检法联动,纠正诉讼活动违法2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0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相关监督案件54件。其中纠正违法40件,检察建议3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5件,收监执行审查2件,控告、举报4件。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4件。参与市院交办案件7件。与县法院形成执行监督工作常态化机制,对法院140余件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审查,协同破解民事执行难。坚持大案细办,小案精办,办理的一件虚假诉讼申请监督案,通过列席审委会,与法院共同纠正违法判决,帮助案外人挽回债权170万元。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行政检察案件9件。其中,通过对行政卷宗逐案筛查,发现审判程序违法2件,非诉执行存在违法情形4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6件均被采纳;依托大数据平台,发现行政违法行为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稳妥推进“刑行反向衔接”[6],受案77件,提出检察意见40件。避免出现既不受刑事处罚,也不受行政处罚的“不刑不罚”情况,共同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公益诉讼不断拓展。持续强化四大传统领域监督,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4件,食药品安全领域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1件,督促行政机关规范15个幸福食堂建设。稳步推进法定新领域探索,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7件,军人权益保障领域5件,校车安全领域3件。办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案、校车安全案先后推动相关部门在全县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并被多家媒体报道。坚持以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通过诉前磋商[7]“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违法行为人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努力将公益损害解决在诉前程序。如,2024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件,磋商终结24件,诉前终结55件,实现96%以上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

四、聚焦强基固本,以高质效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持续推进政治建检。坚持“集中学习+典型精学”相结合。构建党组中心组为引领的三级联动学习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切实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坚持“支部品牌+创新悟学”相结合。“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我们以打造党建品牌为依托,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人人参与,学有成效。坚持“重点工作+以行践学”相结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实践方式及工作载体,聚焦服务发展大局,创新构建“党建+碳汇”“党建+公益诉讼”等模式,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积极探寻推动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将党建“软实力”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一刻不停,持续推进数字强检。深入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发展战略,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要求。自主研发大数据模型3个,联合研发的“第三方侵权违规报销医保费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推广到全省,已有48个基层检察院应用并成案。2024年,我院累计运用全国大数据模型41个,挖掘涉案线索600余条,办理涉数字案件95件,实现了十大业务全覆盖。其中,依托司法救助类大数据模型成案24件,发放救助金9万元;依托医保模型,在全市率先办理相应刑事案件4件,追回医保资金7万余元,并推动县医保局完善了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联动协作机制。

一抓到底,持续推进坚持人才兴检。大力推行导师制,形成检察业务良性发展态势。持续推进结对共建活动,先后与枣阳市、张湾区检察院组织辩论赛、青年干警研讨等活动20余次,承办全市检察业务会议12次,搭建了比、学、赶、帮、超的共建平台。7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十佳优秀检察官助理”“全省检察案管业务能手”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优秀个人”等称号。

五、聚焦内外监督,以高质效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公信

主动报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房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多项工作获县人大领导批示肯定。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20余人次调研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主动邀请县政协调研房县检察工作,向县政协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诚恳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6条,跟进完善制度措施5项,切实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硬招实招。

加强联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4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520人次。与县总工会、县妇联[8]等部门会签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联合举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活动10余次,共同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1500余份,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65篇,依托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原创图文信息128篇。

从严从实,切实加强自我监督。持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每月党组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不断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压实“两个责任”,开展检务督查89次。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9],干警主动填报257件,同比上升350%,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97件,流程监控215次。严格做好巡察整改,对标对表最高检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市委对市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意见,结合县委巡察组对我院巡察整改反馈,整理相关问题7个,制定相关措施15条,目前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和行政机关的配合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房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少数干警思想僵化,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四大检察”融合贯通不够有力,法律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差距;三是践行检察新理念还不够到位,案前预防、案后治理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等等。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2025年工作安排意见

2025年房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房县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检察之为,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政治能力。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以法治之力,服务发展大局、守护民生民利。锚定县委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服务保障现代化房县建设系列举措,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三是以至善之境,深化融合履职、推动检察现代化。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大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力度,深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持续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和府检联动,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全力守牢公平正义防线。

四是以革新之策,强化建章立制、优化检察管理。充分认识“一取消三不再”[10]、一体抓实“三个管理”[11]的重要意义和主旨要义,牢固树立“大管理”格局意识,推动“三个管理”相互衔接、相互贯通,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加强对检察业务、专项工作的宏观分析研判,更好促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推进工作结构优化、重点抓实、职责适配、措施得力。

五是以务实之举,引领素能提升、打造过硬队伍。主动对标新时代检察履职更高要求,注重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学练赛一体、传帮带结合,不断健全全链条培养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

各位代表,生逢盛世当不负盛世,生逢其时当奋斗其时。新的一年,房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各位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同心同德,善作善成,全力开创房县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房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3年3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被视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旨在实现公平正义,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检察+工会:最高检2024年提出的一项协作机制,旨在通过加强工会与检察机关之间协作,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检察听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些特定案件时,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而组织召开的听证会。在这个听证会上,人民检察院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

[4]检察+综治中心:指检察机关与综合治理中心联合工作的平台,旨在通过这种合作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这种机制通常设立在基层社区,通过整合检察资源和综治中心的综合管理职能,旨在实现对矛盾纠纷的“一站式”解决。

[5]分级干预: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程度、身心发育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和生活环境等,依法采取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最为匹配的教育矫治措施,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更有针对性的预防、干预和矫治。

[6]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其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可以提出检察意见,将案件移送有关主管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7]诉前磋商:诉前磋商是一种法律程序,通常在检察机关对某一案件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启动。通过诉前磋商,检察机关可以与行政机关就公益损害事实、整改方案等事项进行深入讨论,以督促行政机关主动采取行动,防止公共利益进一步受损。

[8]检察+妇联:2019年12月27日,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旨在加强资源整合和合作,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完善积累实践经验和提供实证依据。

[9]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三项规定。

[10]一取消三不再: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更加注重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上来。

[11]三个管理: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2024年10月,最高检提出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业务管理侧重于宏观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案件管理重点是对案件进行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监督管理,确保司法责任制动态落实到办案每一个人和案件当中,而质量管理则通过抓好案件审查、认定、处理等办案环节,确保每个案件都符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