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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投毒”计算机 不起诉决定帮助涉案学子"重启人生"

【字号:    】        时间:2024-09-14      

  “感谢法律能给我们一次机会,马上就要去上学了,今后我们在大学里一定学法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房县检察院经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二名“准大学生”刘某、李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帮助他们“重启人生”。听证会上,刘某、李某声泪俱下,真诚悔罪,念完了亲笔写下的悔过书。 

  2023年4月,已满18岁的刘某经同学介绍,获悉可以通过发送病毒文件进行非法牟利——通过上线获取含有病毒的文件后,向各类商家线上发送经过包装的病毒文件,上线按照每单40至180元不等金额向其转账。期间,刘某将同学李某等人发展为下线,按照每单10至20元不等抽取回扣。李某又发展同学叶某、吴某为下线。经查证,刘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0482元,李某非法获利人民币2474.61元。案发后,刘某、李某家人代其向侦查机关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该案移送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考虑到刘某、李某二人处于冲刺高考的关键阶段,为尽量减少办案给二人带来较重的心理负担,检察官特意将讯问等日常办案工作安排在高考结束后。

  2024年高考结束后,检察官迅速启动办案程序。经调查发现,该案上游犯罪团伙正是利用了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分辨是非能力较差等的心理弱点,以返利返现等由头引诱学生铤而走险、行差踏错。鉴于刘某、李某参与计算机“投毒”时间相对较短、获利数额相对较少,系初犯、从犯,其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深刻反省错误,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经召开听证会,综合多方评议意见后,该院依法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